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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旅游作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产业,《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》中指出,坚持以文塑旅、以旅彰文,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,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、更深层次、更高水平融合发展,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、产品融合、市场融合。同时,根据《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》,我国将旅游界定为不以谋求职业或获取报酬为目的,离开惯常居住地,在外停留超过6小时,但不足12个月,到其他地方(旅行距离超过10公里)参观、游览、度假、探亲访友、疗养、出差(包括考察、参加会议、商务、销售等)或从事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教育、宗教等方面的活动。
根据上述对文旅行业的界定,我国文旅产业起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,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。至今五十年来,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,文旅产业也发生了巨大变化。目前,文旅融合发展如火如荼,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极点,整体更新迭代,行业迎来了发展黄金期。
2021年,文化和旅游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部门预算60.23亿元,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46.71亿元。运用全覆盖审计、绩效管理等手段,提高资金资产使用管理效能。
2021年,全国文化和旅游事业费1132.88亿元,比上年增加44.62亿元,增长4.1%;全国人均文化和旅游事业费80.20元,比上年增加3.12元,增长4.0%。文化和旅游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.46%,比上年提高0.02个百分点。
从盈利能力上来看,目前,中国文化旅游行业整体盈利较好,毛利率及资产收益率表现良好。中国文化旅游行业的盈利特性如下:
注:为剔除疫情影响,此处选择疫情前2019年数据进行分析,样本来源于ifind旅游板块。
从行业增长能力上来看,目前,中国文化旅游行业增长能力较好,行业主要增长特性如下:
从中国文化旅游行业细分业态来看,文化旅游行业规模庞大,覆盖众多细分子行业。目前,文化旅游行业中较为主要或热门的业态有旅游演艺、非遗旅游、红色旅游、研学旅游、乡村文化旅游、主题乐园旅游等。各细分业态在独立彰显文化旅行特色之外,又多与其它细分业态融合运行,如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的有机融合;非遗旅游与研学旅游的结合;旅游演艺与主题乐园旅游互融等。在未来文化旅游定将衍生出更多的细分业态,丰富文化旅游供给,同时通过融合运行模式,为游客带了多层次、多维度、高质量的文化旅游体验。
红色旅游发展处于全方位发展阶段
从红色旅游来看,我国大力推行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,为红色旅游发展奠定了强劲的文化基底。纵观我国红色旅游发展历程,大致可以分为1960年以前的萌芽阶段,1960-1994年的初步规模化阶段,1995-2004年的市场化阶段及2005年之后的全方位发展四个阶段。2005年红色旅游进入全方位发展阶段后,受居民消费水平提升,消费观念转变,红色旅游的发展受到了国家及代表性省市的大力推动。
近年来,我国红色旅游接待游客人次整体呈上升态势,2019年超过14亿人次,达到14.1亿人次。红色旅游在弘扬革命传统、传播红色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已成中国旅游业新的强劲增长点。2020年,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,全国全年参与红色旅游的游客仅约1亿人。2021年,旅游市场迎来了持续复苏,各大小长假红色旅游备受追捧。清明节假期,全国各地以“守护·2021清明祭英烈”为主题,纷纷开展扫墓、祭奠英烈等纪念活动,红色旅游成为多数游客的首选。“五一”期间,红色旅游再次掀起一股热潮,市场人气明显回升。随着“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纪念日”的到来,红色旅游热度持续攀升,并已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。2021年,中国红色旅游接待游客人次约为1.13亿。
红色文化资源分布集中在中部及东部地区
我国著名的红色旅游区有湘赣闽红色旅游区、陕甘宁红色旅游区、鲁苏皖红色旅游区、川渝红色旅游区等。红色文化得分最高的地区是北京市,较著名的红色旅游景点有天安门、卢沟桥、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等。第二是重庆市,较著名红色旅游景点包括白公馆、渣滓洞、红岩革命纪念馆等。上海市、延安市、天津市、广州市、湘潭市、唐山市、哈尔滨市等城市的红色旅游得分紧随其后,较著名红色旅游景点有上海的中共一大、二大会址纪念馆,延安市的延安革命纪念馆,天津市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纪念馆等。
再从我国红色旅游客源地分布来看,基本与红色文化资源地相同。根据数据显示,2021年中国“红色旅游”客源地排名中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排名前三,其次为成都、杭州、深圳、重庆、南京、天津、西安等城市,一、二线城市旅客占比较大。
宋城千古情、“印象系列”、长恨歌、文成公主……近年来一批优秀的旅游演艺作品深入人心,悄然带动了新兴旅游市场。在旅游演艺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。
近日,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《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了支持旅游演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。在文化和旅游部28日召开的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周久财对《意见》进行了解读。
向专业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方向发展
过去几年是旅游演艺快速发展的时期。据统计,从2013年到2017年,我国旅游演艺节目台数从187台增加到268台,增长了43%;旅游演艺场次从53336场增加到85753场,增长了61%;旅游演艺观众人次从2789万人次增加到6821万人次,增长了145%;旅游演艺票房收入从22.6亿元增长到51.5亿元,增长了128%。
周久财表示,与我国丰富的文化资源相比,旅游演艺的种类还不够多;与蓬勃发展的文化和旅游产业相比,旅游演艺的潜力还需进一步挖掘;与日益提升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相比,旅游演艺水平还需要不断提高。
对此,《意见》将推进旅游演艺的转型升级作为首要任务,强调提升创作生产水平、推进业态模式创新、壮大演艺经营主体,并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方向。具体包括树立精品意识,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相关题材创作的扶持;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、商业综合体、老厂房、产业园区等拓展中小型旅游演艺空间;鼓励成熟的旅游演艺经营主体通过股权融资、并购重组、品牌连锁等方式整合相关旅游演艺项目等措施。
对于主要发展目标,《意见》明确,到2025年,旅游演艺市场繁荣有序,发展布局更为优化,涌现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,形成一批运营规范、信誉度高、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。旅游演艺产业链更加完善,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,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,对相关产业行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持续发挥。
“要推动旅游演艺不断向专业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方向发展。”周久财表示。
伴随着旅游演艺产品市场的持续升温,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。例如由于一些旅游经营主体急功近利、“一拥而上”,导致旅游演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存在内容质量不高,甚至内容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等现象。
对此,《意见》把规范有序作为发展旅游演艺的重要基础,强调加强节目内容审核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,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政策界限。
周久财表示,由于旅游演艺的跨界性特点,旅游演艺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边界模糊、责任不清、监管不够的问题。为此,《意见》强调,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演艺活动的监管和节目内容审核,督促指导辖区内旅游演艺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节目内容自审制;严格演出市场准入,要求旅游演艺经营主体应按有关规定取得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或《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》;强化节目内容审核,建立健全对旅游演艺节目内容意识形态审核的工作机制;严格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“黑名单”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退出机制、联合惩戒机制。
此外,旅游演艺市场还出现了内容同质化的现象。对此,周久财指出,实践证明,对于文化和旅游市场来讲,差异就是竞争力,简单复制的产品很难形成可持续的生命力。
对此,《意见》特别明确要推进业态模式的创新,鼓励发展中小型、主题性、特色类、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,形成多层次、多元化供给体系。“在旅游演艺领域,不少企业大胆尝试,探索出很好的发展道路,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模式。但并不是已有的模式就够了,只有在符合市场需求的前提下,在挖掘文化内涵、创新表现形式、做好科学规划运营等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,旅游演艺市场才能持续健康发展。”周久财表示。